“俞金宝在法庭上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悟。”一位法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俞金宝现年58岁,被捕前,是上海提篮桥监狱二监区严管队教导员。
2004年6月26日,周正毅从上海市看守所转移至提篮桥监狱关押,服完剩余刑期一年零11个月,俞金宝正是在那一天被批派担任周的管教干部,实为专职看守。
据6月5日当庭宣读的起诉书称,俞金宝得知周正毅的
俞的辩护律师说,起诉书的关键指控,是俞金宝为周正毅减刑伪造资料,要求法院就此追究其罪责。
起诉书称,2005年6月周正毅进入提篮桥监狱后,周俞之间约定,由俞的妻子俞晓苹的装修公司承揽周正毅之姊周雅珍在上海徐汇区湖南路555号一处近392平方米的别墅。此后,周的亲属先后两次将600万的装修款打入俞晓苹的装修公司的
起诉书着重对俞金宝在周正毅减刑舞弊案中的作用作了叙述。起诉书称,为了让周减刑,俞先后写了200多份材料,俞金宝在周“未参加劳动”,“更不符合加分条件”的情况下,在材料中称周“认真改造”,“诚心悔过”,“积极参加劳动”,使周正毅在入狱的第一年中,“共获得180分”。知情人证实,周的打分被折算为两次立功加两次表扬。
2005年9月,俞金宝曾撰写“请示”,要求对周进行减刑,并经提篮桥监狱狱政处形成正式减刑报告。按照周的高额奖分,他可以减刑一年至一年半。市司法局出于种种考虑,没有批准这个请示。
熟悉减刑程序的刑事辩护律师告诉
俞金宝的辩护律师则据此在法庭上提出,俞金宝在这次徇私舞弊案中,并不起主要的作用。
“在庭审期间,控辩双方无
庭审的主要争议,
6月5日的俞金宝案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没有当庭宣判。旁听庭审的,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