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彪”再次去从化市神岗镇银林村观音石果园的制毒工场,将制造出来半成品提炼得30余公斤冰毒,与原保管的75公斤冰毒一起凑够100公斤,交与“阿巨”派来收货的人。
染指各类毒品生意
包括冰毒、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
据悉,刘法伟可以说是在毒品
领域“全面开花”,除制造和贩卖冰毒外,他还染指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等各色毒品。
据指控:2004年1月初,刘法伟以港币90万元的报酬,为同案人梁友强等保管走私入境的海洛因624块及出货。他安排曹建华存放海洛因,并由吴江与同案人“阿彪”(另案处理)负责送货。之后一两个月内,刘法伟根据梁友强等的
指示,指使曹建华、吴江分6次将604块海洛因送给同案人邓其华(另案处理)等人出售,并经曹建华以每块18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案人“捞仔”20块海洛因。邓其华将得到的100块海洛因通过罗洁维和其下家梁国明等人出售。梁国明在与人交易时被抓获,现场查获白色块状物7块(经鉴定,净重4896克,海洛因含量为78.9%)。事后,刘法伟将得到的港币90万元分与曹建华及吴江各30万元,“阿彪”在吴江处分得5万元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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