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前,陆金身体健康。出狱后,陆金的左腿发生了严重的变形。
12年前,这里还是自己温暖的家,而12年后,陆金居无定所。
东北网4月14日报道 12年前,在巴彦县榆树乡榆树村这个贫穷偏僻的小山村里,发生了一起奸杀案。一个村妇的离奇死亡打破了小山村的宁静,还改变了一个叫陆金的普通农民的人生轨迹。
“强奸杀人”
身陷囹圄
1996年7月的最后一天,晚饭过后,巴彦县榆树乡榆树村村民陆金像往常一样,和全家人坐在炕上看电视。这时,十多个便衣警察冲进门,不由分说地要将陆金带到村大队里“了解情况”。陆金当时脚上穿着拖鞋,一名警察告诉他回去换鞋,就在他转身进屋的一刹那,一副冰冷的手铐套在了他的手腕上。
“凭什么抓我?不就是告他们滥摊派、贪污腐败吗?我有证据啊!”陆金拼命地挣扎着。这时,陆金的大儿子陆兴波也冲了过来,极力地保护着父亲。随后,父子俩被抓到榆树乡小学。陆金被带到位于校园东侧的空教室。陆兴波被关在不远处的西屋。
在这个临时的审讯室里,陆金被扒光了衣服。警察在他身上仔细地查找着蛛丝马迹,但是没有结果。次日下午,陆金被带到了榆树乡派出所一间阴森、潮湿的屋子里呆了两天两宿。直到8月3日,陆金被转到收审站时他才知道——原来他被抓不是因为状告村大队干部,而是因为“强奸杀害村妇彩凤(化名)”。
村妇之死搅乱小村落
1996年7月23日清晨,铁柱(化名)慌张地跑到村委会,说他妈彩凤两天两宿没回家,找遍了所有她能去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可能是出事了。
彩凤是村上的名人,那一年她35岁,能说会道,和村里很多男人“关系密切”。
那几天,榆树村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村委会的几个村干部立即发动全村老少分成组,寻找失踪的彩凤。几十户村民不分黑白地找了两天也没有发现其踪影。
7月25日9时许,村民崔正和带队的三、四个村民在屯东南2.5华里的苞米地里发现了一具散发着恶臭味的女尸。女尸俯卧在地垄内,上身穿的粉红色套头背心虽被泥水浸透,但还算完好,下身的粉色裤衩一半被拉下,脖子上系了一根布条,布条一头系死在一棵玉米根部。由于接连几天阴雨,加上天气正值三伏天,尸体被发现时已高度腐败。
但根据现场的衣物,彩凤的丈夫还是确认死者就是失踪了四天的妻子。
尸检很快证实,彩凤为他人勒颈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前曾与人发生过性关系。死亡时间为7月21日上午9点左右。
巴彦县公安局立即成立“7·21重大强奸杀人案”专案组,破案指挥部设在村委会。原来宁静的小村立即因为彩凤的死而搅得沸沸扬扬。
谁是凶手?
公安部门采取惯用的拉网式排查:彩凤的邻居、好友、亲戚以及当天到现场的几乎所有的人。但公安部门没有找到可疑的人。
此时作为第一发现人,61岁的崔正和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公安机关的重点怀疑对象。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一直以破案“功臣”自居的崔正和,老实地交代了他确实和彩凤的关系不一般,而且就在彩凤死的那个早晨,他们在苞米地里发生过关系。
“7月21日早上吃完饭,我没事到处闲逛,突然看见彩凤和她儿子经过,我就在她们后面跟着。到我家苞米地时,我就想跟她在这里发生关系。彩凤说她害怕别人看见,再说她儿子也在附近,后来她把孩子支走了,就和我在苞米地里发生了关系。事前我给她三十元钱。完事后,她害怕让别人看见,就让我先走了。但是我和彩凤发生关系的那块地不是找到尸体的那块地。”法院判决书上清楚地记录着崔正和当年的证言。
“我和她是有关系,但是我没杀人啊!”崔正和刚被抓进去时矢口否认杀害彩凤,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崔正和交代自己是杀人凶手。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就在招供没几天,崔正和突然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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