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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6·29”制贩枪支案一审宣判 两主犯均获刑11年
时间:08-04-13 12:32 作者: 来源:阳江日报 点击数:

本报讯(记者/胡小升 通讯员/罗永强) 阳东“6·29”非法制贩枪支案(详见去年8月16日本报二版报道),近日在阳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主犯施元论和施学才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案犯施仕满等7人分别判处4年至10个月不等刑期。
  阳东县塘坪镇乐郊村村民施元论、施学才为图钱财,竟然产生了分工合作制贩枪支的念头。去年2月份,施元论购置钻床、电焊机等工具,隐藏在施学才的果园屋里着手制枪。施元论购买了钢管拿到江城区金郊一间模具厂,要求按其设计做好12支枪管。同时,他买来钢板依照“六四”式手枪模型画好图纸,然后花200元加工费,让施宏伟按图纸做好8只手枪把手等制造枪支配件。很快,施元论利用这些材料造出1支仿“六四”式手枪,由施学才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阿锡”(在逃)。此后至同年6月28日,施元论共制造出3支霰弹枪和9支仿“六四”手枪,除2支霰弹枪留下自用外,其余枪支都被售出。6月29日凌晨,市公安局专案组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施元论、施学才及同案犯施宏伟、施仕满等共9人,缴获两支仿“六四”手枪、两支霰弹枪和一批子弹。
  法院经审理认为,施元论、施学才结伙非法制造枪支13支,并卖出其中11支,情节严重,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施仕满、施宏伟等7人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今年4月2日,阳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施元论、施学才各有期徒刑11年,施仕满、施宏伟等7人分获4年至10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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