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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东北惯镇副食店经营户康某因未按法律法规建立进货台账,被阳东县工商局立案查处。这是该局首次对未按法律法规建立进货台账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在当地食品经营户中引起很大震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警示作用。
4月
20日,该局执法人员到康某经营的副食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进货台账只登记至
2007年
12月
10日,但店内却摆卖着生产日期为
2008年
1月、
3月的食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康某提供进货发票,对方无法提供。于是,执法人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5月
4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康某经营的副食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仍然未按规定建立进货台账,因此,阳东县工商局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对康某进行立案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陈川
钟英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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