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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案件11215件,办结10770件,结案率为96.03%,分别比上年提高0.36%、1.37%和0.96个百分点。其中,我院办结953件,结案率提高0.68个百分点。此外,我院还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4644件。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985件,审结985件;结案率100%,同比提高0.39个百分点;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180人,对336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爆炸、抢劫、抢夺、盗窃、贩毒等犯罪活动。罪犯陈月明在市区内持枪杀人抢劫,疯狂作案17次,我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经省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将其枪决。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严惩黑恶势力不手软,对3件案件的40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罪犯梁春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我院依法从重从快判处罪犯梁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余16名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经省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分子21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惩处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分子32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分化瓦解犯罪。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严格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检察机关撤回公诉10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少年法庭工作,以“圆桌审判”方式审理104名未成年被告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公正审判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576件,办结5387 件;结案率为96.61%,同比提高0.31个百分点;涉及诉讼标的金额10.35亿元。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345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领域的诚信建设;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076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村镇关系的和谐;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555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金融借贷案件审判,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农村承包合同案件审判,维护农村稳定和谐;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保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审判,优化投资环境。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依法审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73件,“民告官”案件同比减少37%;执结非诉行政案件302件。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在审结的43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3 件,撤销或部分撤销的7 件,原告撤诉、驳回起诉或作其他处理的23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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