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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以许世豪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披着“公司”的外衣,利用暴力等手段,垄断江城、阳春和阳西等地白鹅苗交易市场,两年多时间赚取“黑金”133万多元。这一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日前由阳春市法院一审判决:许世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其12名“马仔”分别判刑一年六个月和两年八个月。
披着“公司”外衣搞垄断
许世豪现年33岁,阳东县人。2004年初,许世豪伙同许×辉(另案处理)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江城区金郊集贸城租地设置“阳江市江城区三鸟种苗市场”(以下简称“种苗市场”),对外称所谓“阳江市种苗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每月1000元工资雇请了被告人莫炳光等人作为工作人员。“公司”成立后,许世豪等人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将江城、阳西等地的白鹅苗交易统一在“种苗市场”进行,每只鹅苗抽取1角钱的管理费,自称“收税”,即使经营者不在“种苗市场”交易,也要如实报数“交税”,否则,被视为“走私”,并根据情节轻重实施殴打、罚款。
同年9月,许世豪、许×辉通过“阿眉”、“阿扬”(均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吴茂立等8名阳春市的鹅贩,恐吓、利诱对方与其合作,共同控制阳春市潭水镇、河口镇、岗美镇的白鹅苗交易。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公司”方面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帮助吴茂立等8人垄断上述三镇的白鹅苗交易,每交易一只白鹅苗要向“公司”交纳1至1.5元的费用。随后,许世豪一伙“邀请”这3个镇的鹅苗商贩及养鹅大户到岗美镇一间大排档“赴会”,当众宣布:今后,潭水、河口、岗美等镇的白鹅苗的收购、外销由吴茂立等8人“掌管”,其他人(包括养鹅户)只能与这8人交易,一旦有人违规,将面临“公司”处罚。部分鹅贩和养鹅户未按“公司”规定购销白鹅苗,结果遭到许世豪等人的暴力干涉。但仍有一些受害事主不畏强暴,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阳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去年1月8日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摧毁这个作恶多端的黑恶团伙,抓获许世豪等13人。
两年多非法牟利133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0月至2006年12月,许世豪一伙收取所谓“税金”、“走私罚款”等非法所得达73.475万元,基本垄断江城区、阳春市、阳西县的鹅苗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004年10月至2006年4月,吴茂立等人与许世豪等人互相勾结,基本垄断阳春岗美、潭水、河口三镇的白鹅苗交易市场,迫使周边的白鹅苗养殖户低价将白鹅苗卖给他们,从中牟取暴利达6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犯罪团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由许世豪组织、领导,莫炳光、吴茂立等人参加,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今年2月20日,阳春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许世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总和刑期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莫炳光等5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均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吴茂立等7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都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许世豪等13人服判,没有上诉。
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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