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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的
“一河两岸
”工程不仅美化城市景观,而且是把城市防洪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工程,体现了建设和谐人居、打造精品城市的规划理念。河堤路规划设计既要考虑景观需要又要满足防洪要求,成为集防洪、景观、商住、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发展区。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流经市中心区西边的母亲河漠阳江,是市区打造山水生态城市的主要依托环境要素、滨水景观区和南北景观轴线。但历史上的漠阳江每到暴雨汛期也暴露出了另一面:洪水肆虐,街道淹没,给沿岸造成经济损失。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显得非常重要。
我市是广东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而市区地处漠阳江水系下游出海口,洪水灾害频繁,加上潮水顶托,排洪不利,又加重了灾害的程度。据阳江县志记载,从有记录的明洪武六年(
1373年)起,漠阳江每隔
10年左右就会有一次大水灾。建国后气象和水利部门记录,从
1953年至
1987年
35年间,年平均暴雨日数为
12天,最多年份
22天。
1970年
5月
11日起,一连四天暴雨
400毫米以上,江城河堤路洪水深达
2米。
漠阳江河堤段路面高程在
2.6-
2.9米,洪水警戒线
2.6米。据市水利局提供的河堤路历年洪水水位记录表显示,
1998年以前,每到暴雨和汛期,从漠阳江上游下来的洪水基本上每年都会超过河堤路警戒水位,淹没旧城区一带的沿江街道,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1981年和
1998年两次特大洪水的水位分别达到
4.18米和
4.38米,超过洪水警戒线
1.58米和
1.78米,沿江地势较低的房屋被洪水浸到二楼。
1999年,位于西山河的漠阳江防洪枢纽工程大河水库下闸蓄水后,通过滞洪蓄洪,削减洪峰,使来自漠阳江上游的洪水得到有效控制,使阳春落水浸阳江的历史得到基本解决。近
10年来,汛期洪水水位都在河堤河面高程以下,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2001年,由于连降暴雨,加上海水天文大潮顶托,河堤路最高水位达到
3.42米,超过警戒水位
0.82米。
建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把
“一河两岸
”的建设作为改善城市防洪和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工作,结合城市防洪工程,从
2004年
9月起,已开展鱿鱼桥至漠阳桥段的道路和堤防建设,并把河堤路一带列为第十标段和十一标段防洪工程建设。根据《
“一河两岸
”近期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临水区域,东片区和中片区为老街区地势较低,受洪水影响程度较大。在控制性规划的竖向规划中也指出,阳江市城市防洪工程采用
50年一遇防洪标准。埠尾路至石觉寺路段城市防洪工程
50年一遇水面线标高为
4.77—4.70米(珠基),考虑到现阶段按
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埠尾路至石觉寺路段防洪堤建设有困难,所以该段堤顶高程暂按
4.50米(黄基),预留出堤防应急加高位置,以备将来需要时用。与旧区衔接的区域的高程按现状高程设计滨江地区往往面临潮水、洪水的威胁,设置有防洪堤、防洪墙等防洪工程设施,在规划处理上,采用不同高度临水台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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