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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日,
“限塑令
”终于正式实施。但从笔者在我市走访了解的情况来看,
“限塑
”效果不佳,除了少数几家超市商场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外,集贸市场、街边摊档和各种便利店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免费提供塑料袋。
出现这样的局面,当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谁的过错。
“限塑
”有利于环保,是长远有益民生的好事,政策的立足点是好的。但为何执行起来却没有想象中的效果呢?笔者认为有几方面的原因:一、市民观念转变需要适应期。小小塑料袋,虽然不起眼,却早已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用品,免费用塑料袋已经成为市民的习惯,如今突然要买单,大家一下子难以接受。二、利益驱使商家继续免费提供塑料袋。市场竞争激烈,而塑料袋的定价不一,你要
3毛,别家只要
2毛,顾客当然选择便宜的去买。为了眼前利益,商家会置
“限塑令
”于不顾,干脆继续免费提供塑料袋。三、执法监督有难度。
“限塑令
”牵涉环保、工商、物价、质监等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多方通力合作,这对部门行动和协作意识提出了新的挑战。
无疑,要想真正
“限塑
”,不是一道禁令就能了事的。笔者认为,治标先治本,限了塑料袋,首先应当提供相应替代品,并且确保市民的生活成本不会增加。现在推出的环保袋,物美价不廉,难有普及性。居民要装垃圾还得买专门的垃圾袋,同样会造成白色污染。另外,实现环保,应大力推广可降解塑料袋。塑料袋的弊端是难以降解,如果可降解,就不存在污染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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